亲爱的病员及家属: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选择,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真诚希望能随时为阁下提供优质服务与热情帮助。疾病给人类带来的是烦恼和不安,相信当您选择宜兴仁济医院就医时会感受到您身边的医生和护士充满着对您的关爱之心和工作责任感,我们将与您共同努力来重新获得您所期待的健康!
为了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确保您住院期间的医疗安全,更好的为您提供医疗服务,现将入院后的注意事项介绍如下,请您了解并给予积极配合。
一、设施介绍:
您入院后,我院将有专人向您介绍医院设施,包括:
1.环境介绍(各楼层分布、护士站、浴室和厕所、防火紧急出口等)
2.物品使用介绍(电话的使用、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二 、住院制度:
1.探视时间:周一到周五11:00-21:00 周六日为9:00-12:00,15:00-22:00。请告知您的亲友、家人非探视时间请不要来院探视,以免影响您的治疗及休息。
2. 陪伴制度: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生的医嘱,高风险病人须留陪人,陪人床由医院统一提供租用,查房时间为:8:00-10:00,查房期间请陪护人员离开病房。
3.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
我院配餐员将提前一天到病房预订您第二天的膳食,膳食费用将在住院伙食卡按金里收取。请保持病房安静、整洁,病区内禁止吸烟,若有吸烟需求请移步至医院四楼的天台花园。
4. 每个床头均设有床头灯的开关,夜晚为了不影响病友休息,请尽量使用床头灯。使用有线电视可直接用摇控器,观看电视节目时请互相照顾,控制音量。
5.病房已由中央空调系统送进符合标准的冷暖气,夏季最适宜的室温为23 -25度,请勿贪凉将冷气温度调得过低,以免影响您的健康。
6.住院治疗期间病人离开医院应向主管医生请假,经允许后方可外出,但请勿在医院外留宿;未经允许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医院概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意外和后果的责任。
7.为保障用药安全,医院不接受病人及家属在院外自行采购的药品及血制品。
8.请勿翻阅一切病案资料。请勿擅自进入治疗室。如需了解病情,请与床位医生联系。如有护理需要,请与护士联系。
三、安全告知:
1.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钱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沐浴时请先开冷水再开热水,以免烫伤。请勿赤脚进入卫生间,以防滑倒。
3.请勿在病房内烹调食物,不得私自接驳电源电线,亦不得带进私家冰箱炉具、电热杯和取暖器等家电设备。
4.年老体弱、术后、产后及特殊检查后应注意:
⑴卧床休息(视病情而定)
⑵起床前请先在床上坐一会儿再下床
⑶平时感到头晕眼花或乏力,请勿下床行走
⑷在行走或做个人卫生过程中,若感到头晕请立即就坐或下蹲,并寻求帮助,在帮助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请勿试着行走。
请您在住院期间协助我们进行住院满意度调查,以帮助我们不断地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您在住院期间如有不便之处,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医师和护士联系,他们会热心地帮助您解决困难,客户服务部也会随时倾听您的建议和意见。
敬祝早日康复!
(一)办理程序:
医保首次办理流程: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前往广州现代医院导医咨询台,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并贴上近一年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具体要求可到我院导医台咨询。
大病医保办理流程:请先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医生根据病情、治疗需要开出大病医保申请单;护士审核合格盖章;区医保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就诊挂号时切记出示大病医保回执单,做相关治疗时按大病支付比例付费)
(二)医保就诊流程
参保人到挂号处挂号(出示医保卡门诊病历)——诊室就诊——凭《医保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到医保收费窗口办理交费——检查、取药、治疗——结账手续(请出示医保卡)只需交纳个人应交部分。
(三)特殊项目
1、门诊大病医保:恶性肿瘤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等门诊重大疾病,经所在单位及公医经办部门审批后,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2、医保慢性病种类: 高血压 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9种疾病 。
3、门诊特定项目服务范围: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地中海贫血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等3种疾病。
(四)医保门诊减免措施
自2014年7月1日起,宜兴仁济医院升级为国家二级综合医院,但是门诊医保病人就诊报销比例不会降低,在职、退休医保报销比例依旧高达75%;灵活就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个人支付比例35%;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支付比例20%;老年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
(五)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医疗待遇范围:普通门诊、急诊、急诊留观。
(六)诊疗挂号费
门诊每诊次诊疗挂号费限额标准为2元,专家挂号费为5元;
持老人证,免挂号费;
(七)门慢审批流程
1、主诊医生/医保责任医师填写《宜兴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简称《门慢证明书》)。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
2、医保定点处(挂号处)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确认后打印《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医保公章并请参保人、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名,其中一份黏贴到病人门诊病历本上,一份保存备查。
3、主诊医生开具的部分每月装订整齐归档,由大堂经理监督完成。
(八)门特业务申请流程
1、 主诊医生/医保责任医师填写《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简称《门特证明书》)。
2、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或指定专家)签字。
3、 医务部或医保办审核盖章。
4、 医保定点处将参保人的《门特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5、 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系统对门特项目有效期予以自动登记待遇,有效期开始时间为确认时间。
6、 医保二级经办机构一个工作日内检查各区医疗机构确认的门特记录。
7、 医保定点处工作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登记结果的《门特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参保人,一份医疗机构保存备查。